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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车需求的市民注意啦,这个证件很重要!

                                                              源自:转自“北京丰台运输”微信公众号

近期,我分局在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工作中发现多起企业未经备案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行为的问题。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市汽车租赁行业实行经营备案制度,汽车租赁经营者要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报有关信息资料,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受理、核查、备存并签发备案证件后方可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行为。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和保障本市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我分局建议有租车需求的市民群众,要到取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资质的正规企业办理租车业务,要求其出示企业备案证及车辆备案相关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1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门不再向新增备案企业及备案证到期换发的企业颁发纸质版备案证,而是改为新版《北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电子版)。

另外,已取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的正规企业可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jtw.beijing.gov.cn/)上进行查验,通过点击“便民服务”->“运输行业经营业户信息查询”->“行业类别”->“租赁业户”,输入业务名称进行查询。

更简便的方式可以关注“北京丰台运输”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的“便民查询”->“行业查询”来进行查验。

作为丰台辖区汽车租赁行业管理部门,我分局将进一步强化汽车租赁企业规范化管理,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汽车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